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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群众乐赶“法律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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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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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进社区宣传《民法总则》
千名群众乐赶“法律集市”
▲法院工作人员现场给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市民积极参与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志愿者向市民介绍宣传资料。 图片均由本报记者黄一冰 通讯员 郑峻敬 杨洁云 摄

    9月22日上午,秀英区《民法总则》全民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秀英街道书场村举行,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团区委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现场担任法律宣传志愿者,向居民和外来人员普法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近1000名群众赶此“法律集市”。

    □本报记者 谢大强

    通讯员 郑峻敬 杨洁云

    1

    居民排队咨询 法律相关事宜

    活动现场,各单位工作人员和法宣志愿者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盗窃多少钱物才构成犯罪?”外来务工人员朱先生向秀英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了解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并把检察官的解答认真地记在一张纸上,随后还领取了每一份法律宣传资料。朱先生表示,他十分憎恨偷盗嫖赌等不法行为,像书场村这样的“城中村”不时发生偷盗案件。“学了法,我可以向身边人宣传,教育大家遵纪守法,同时拿起法律武器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在区检察院的法律咨询展台,前来咨询的群众排起长队。“我与丈夫结婚3年,生育了一个女儿随丈夫生活,夫妻两人一直分居两地,我在外打工丈夫对我不管不问。”来自福建的邱女士向检察官咨询,她想与丈夫协议离婚,但丈夫不同意,“像我这样的情况怎样才能离婚?”吴检察官告诉她,因夫妻已分居三年,她可以到户籍地的管辖法院起诉离婚。“我们老百姓遇上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如今法律宣传进社区,可以面对面向法官、检察官咨询,引导我们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样的活动太好了!”她赞叹道。

    现场还设立法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宣传《民法总则》。同时,活动与“创文”宣传结合,市民填写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后,还可领取牙膏、香皂等奖品,引来众多居民参与。除了设点宣传外,秀英区司法局副局长吴兴斌带领法宣志愿者,走进书场村内沿街小商铺和民房,向店主和居民发放“普法大礼包”,包内除了各类法律宣传资料外,还有普法扇子、笔等礼品,深受群众的喜爱。

    2

    宣传《民法总则》 满足社会需求

    秀英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学习宣传《民法总则》是推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也是“七五”普法重要任务。“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变折射中国法治进步,彰显法随时变,是立法理念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据介绍,《民法总则》将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表示,《民法总则》顺应时代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从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科技、虚拟财产等多角度做了新的规定,秀英区各级普法机关将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公益广告等创新宣传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以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努力增强《民法总则》宣传的效果。

    3

    多种形式普法 教育氛围渐浓

    秀英区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切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开展了多类型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海口“双创”工作和“我学法 我受益”法治宣传教育进万家文艺演出活动,先后进入书场、向荣等社区,通过文艺演出和趣味互动游戏的方式开展宣传。结合廉政、禁毒主题开展琼剧下乡活动,联合区纪委、区禁毒委、区委宣传部、各镇街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巡演,通过传统戏剧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出形式,走进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辖区车站、广场、学校等地方开展法治宣传,将法治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村民和市民的门口,向群众发放禁毒、“双创”、廉政等各类宣传资料,以及普法扇子、禁毒扑克、趣味笔等。

    辖区各基层司法所借助各类型主题活动,设点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定期更新法治阵地内容,定期更换司法所、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出版了以打击违建、交通、消防、禁毒、《民法总则》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栏,利用司法所和镇街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各类法律和“双创”内容,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

    秀英区还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到学校、镇街、村居开展法治讲堂活动,为政府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企业员工开展“律师以案释法”专题讲座,今年来,开展法治讲堂活动近20场。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集市时,邀请律师到场为群众现场解疑。遇复杂问题邀请律师到调解现场,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海南传统节日“公期”、“12·4”国家宪法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等为内容的集中专项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目前已联合各单位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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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

    为社会和谐 贡献力量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谢大强)秀英区在秀英街道书场村举行的《民法总则》全民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海南省卫生学校2016级医学影像班的志愿者彭霞霞格外忙碌,不时向居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引导居民观看普法宣传展板,到不同单位进行法律咨询,还和其他志愿者一道走进书场村沿街铺面,向店主和居民发放“普法大礼包”,宣传引导群众学习法律知识。

    “我今后会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还要向周边人宣传法律,引导大家都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彭霞霞说,她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但当普法志愿者还是第一次,当看到《与法同行》案例释法宣传资料后,一下被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所吸引。“它引导人们如果遇上矛盾纠纷及法律问题该如何去做。”彭霞霞说,在她老家临高农村,一些村民遇事不冷静,遇上矛盾纠纷常常用拳头武力来解决问题。她会在学习之余,多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继续做一名普法志愿者,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村民用法律解决矛盾。“当一名普法志愿者,不仅自身受益,也能为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律师:

    群众维权 意识有提高

    本报9月25日讯(记者谢大强)“现在群众的维权意识普遍有提高,遇上法律纠纷会拨打12348热线或向我们律师打电话咨询,而不是像过去那样通过个人方式或信访渠道来解决。”在秀英街道书场村举行的《民法总则》全民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的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隋鹤为我市普法宣传效果点赞。

    隋鹤经常参加我市法律宣传进社区、企业等公益志愿活动,他说,平常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以婚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为多,一些群众遇上涉法问题,由于对程序的不熟悉,不知道找哪个部门,会走不少弯路,有的因时间太久,甚至超过诉讼时效。“通过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面对面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涉及的职能部门或律师会指引群众怎么去做,群众就会少走弯路。”

    对于法律宣传进基层活动,隋鹤建议,可以先就基层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通过以案释法避免空洞说教,然后再面对面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行动,这样宣传效果或许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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