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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李娇萍)男子骑自行车专门“碰瓷”,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不料再次作案时被识破抓获。近日,秀英区法院以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90后”广东男子陈某和林某利用“碰瓷”方式骗取他人钱财。2016年12月某日下午,陈某骑自行车到秀英区某大道伺机作案。当天柯某驾驶一辆面包车在某路段超车时,陈某故意将自行车往面包车左侧撞击,接着躺在公路边上假装受伤。柯某下车询问后将陈某送往医院,陈某途中称其姐姐的苹果6手机摔坏了,让柯某接听冒充其姐夫林某的电话。林某在电话中与柯某协商赔偿事宜,柯某同意赔偿6200元,将钱交给陈某。
后陈某再次到秀英区某大道以同样手段向被害人何某要求赔偿1000元时,被何某识破报警。正好柯某怀疑自己受骗回到现场寻找陈某并将其抓获。民警当场从陈某身上缴获赃款人民币4170元及作案工具手机2部、小型折叠自行车一辆。陈某亲属后主动赔偿柯某6200元及车辆维修费1000元,赔偿何某车辆维修费3000元,取得柯某、何某对陈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