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陈延鹏)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我省制定了《海南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目前,省住建厅已经起草了《关于海南省城市执法监督局主要职责、处室设置的函》。5月25日,省编办作出批复,在省住建厅建设执法稽查处加挂“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的牌子。
省住建厅还会同省编办研究提出了市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要求各市县政府根据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逐步实现执法人员占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备。
根据省编办的批复,海口等5个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统一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万宁等11个市县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加上原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三亚、三沙、乐东等3个市县,我省19个市县已全部实现城市执法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且全部列为政府工作部门。
今后,省住建厅将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并对我省城市管理和“多规合一”管控方面的具体行政处罚权进行了研究梳理,编制《市县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用于指导各市县划转相关行政处罚权,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目前,该《目录》正报送省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