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党组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扛起城乡环境“净化”环卫担当,市环卫局党组按照《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在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价值等方面,凝聚共同奋斗继续前行的力量,真抓实干,努力为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久久为功,不断前行。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我市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推进城乡“净化”的一项具体要求。全市环卫系统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并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环境卫生管不好导致“脏乱差”不是小事,它事关城乡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安全和健康。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对环境友好、生态保护、健康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对创造清洁、整齐、优美城乡环境的愿望更加强烈。尽快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必须承担的职责。城乡环境是不是变好了、变美了、变净了,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切、心中最有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能不能见到成效,关键是各区、各镇政府要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抓、长期抓,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下真功夫,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的位置,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单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等方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要实行规范化考评,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依靠广大群众,通过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群众自觉投身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来。要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立体式宣传,做到报刊上有专栏、广播电视上有专题、网络上有互动,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引导城乡居民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激发和调动群众支持环境治理、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整洁优美、舒适宜居的城乡环境、绣花一样的管理水平向党的十九大献礼和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