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还会触犯法律。但有些人仗着自己酒量大车技又好,违反法律规定冒险驾车,结果不仅发生事故,还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本期《检察官以案说法》讲述两名醉汉驾车当街互殴互撞,结果犯罪被判拘役的案例。
□本报记者余加亮 周琪
特约记者吴淑骁
通讯员黄方方 师宝山
二人酒后任性驾车
2016年7月9日,海南某建筑公司员工王某和三、四个朋友在海口市世贸路“帝国公馆”唱歌,期间王某喝了“雪花牌”啤酒。玩到次日凌晨12点时,虽然都已经颇有醉意但还不够尽兴,于是决定找个酒吧转场“再战”。几个朋友中就王某有车,但王某已然喝得醉醺醺了,大家都劝王某找个代驾,王某却拍着胸脯保证自己驾驶技术“一流”,坚持自己开车,于是王某驾车载着几个朋友,途经金龙路往海府路南亚广场开去。
无独有偶,在同一天晚上,海口市某酒行员工孔某在汇宇金城家中吃晚饭时,心情不错就“小酌”了几杯威士忌。晚上10点多,孔某应朋友邀请,一起驾车到国贸大道一间酒吧继续喝酒。次日凌晨零时50分,与朋友分开后,孔某从酒吧出来驾车途经金龙路回家。孔某自知喝了太多酒开车会有危险,但心想自己车技还行,一直以来都没有出过事故,这次也不会太倒霉的,于是坐上车就开走了。
两个醉汉当街生事
王某和孔某两人都喝了不少酒,各自驾着车在同一时间驶上金龙路万利隆酒店门前路段。王某的车在孔某前面开得很慢,孔某心急加速超了上去挡在王某前面,王某一看心里不服,也找机会超车。
在酒精作用下的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较起劲来,被挡在后面的王某步步紧逼,对着孔某的车不停鸣笛。两人的车离得近,还互相破口大骂。这时,王某仗着车上人多,直接把车停在路中间,带着人下车就来到孔某的车前喊道:“有种下来跟我单挑啊!”孔某不甘示弱,下了车就跟王某厮打起来。
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这两个“醉汉”也是打红了眼,分别回到自己的车上,竟不要命了一样开车互撞了起来。
双双被判处拘役
最后当然是撞得个车毁人伤,两人身上各种擦伤和撞伤,都疲倦得没有力气动弹。王某打架打得昏了头,也忘了自己醉驾的事,拿起手机报警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很快发现了王某和孔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将二人带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由医务人员进行抽血检验。孔某血样中含有酒精浓度为265mg/100ml,王某血样中含有酒精浓度为152mg/100ml,均测出超标酒精含量。
事后经调解,王某赔偿孔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6000元,双方达成相互谅解。
因危险驾驶罪嫌疑,孔某和王某均于2016年7月11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6年12月23日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收到公安机关的案件后,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孔某二人分别提起公诉,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孔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醉驾拘役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专门机构的抽血检验,王某和孔某血液中含有酒精浓度分别为152mg/100ml和265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两人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安全构成威胁。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应当对王某、孔某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存在前科,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孔某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并未主动交代有醉酒驾车的行为,不属于自动投案,其酒精含量浓度达到265mg/100ml,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对二人的判决是合法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