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凤翔(丁村)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列入海口市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该项目位于美舍河凤翔段中心,城区组团东南部边缘,以椰海大道为界,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城南路,南至花鸟市场,西至迎宾大道,北至凤翔西路围合范围。
现该项目准备开展项目调查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就丁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5日)内,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户自主协商选定南、北两个片区各一家评估机构。
二、按照一证一户原则,征收范围内所有的被征收人(户)自主协商,选取丁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评估机构。
三、在规定期限内,全体被征收人若能达成一致意见选出该项目评估机构,被征收户应在2017年11月6日(含)前,委托南、北两个片区各1-2名代表,将协商选定的过程、结果以书面形式及选定评估机构的资质材料等提交至龙华区房屋征收局进行审查。
材料提交地址:龙华区丁村居委会 电话:65903767
联系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电话:66711137
联系人:尹俊淇 电话:15203644326
黄 俏 电话:15120668905
四、若协商选定过程行为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由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及报纸、网站等权威性新闻媒体上公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或虽提交书面协商选定结果报告但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视为协商选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