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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8日讯(见习记者刘晓惠)28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方案》的要求,2017年5月,由省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派出检查员,对2015至2017年50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单位进行审核,经综合评定,海口市第二中学与全省其他21所学校食堂符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条件,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