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罗津)今天,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局了解到,人社部、环保部对拟表彰的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其中,省环科院和海口市生态环保局两个集体入围。
近年来,市生态环保局持续主动作为,让海口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市生态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介绍,市生态环保局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综合整治。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通过采取控车、降尘、禁烧(燃)、限烤、治企、增绿等六大措施,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62万辆;在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关停禁养区内及适养区内排污不合格的畜禽养殖场753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市生态环保局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坚持严管重罚,全力推动《环保法》贯彻实施。
此外,市生态环保局还创新体制机制。以“多规合一”为引领,划定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林地控制线等生态控制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环保法庭,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土地征为国有,开展GEP生态核算、PPP环卫一体化改革,在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推行“极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