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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籍字〔2017〕648号
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海府罚字〔2017〕12号)、《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通知》(海土资存处字[2017]780号),现通告注销海口市国用(2010)字第006429号土地证土地登记,该宗地的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