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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林小映)王某系海南某药业公司疫苗部业务员,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货款4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近日,秀英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责令王某退还违法所得463326.74元给药业公司。
王某自2009年9月起在药业公司疫苗部工作,负责向海口城区客户推销公司代理的疫苗,客户的货款大部分是经过其手上交到公司。2012年至2016年9月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46万余元疫苗款用于个人花销。公司发现后,与王某对账并多次催讨还款,王某却表示没有能力还款。
秀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