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为进一步根治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和规范夜间及恶劣天气条件下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高、亮尾”专项整治行动。11日至17日一周以来,共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024起。
行动中,交警支队实行全天候查控,重点在全市进出城主要道路、城市主要干道、场站码头、集散地周边路段自行选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尾灯不亮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纠正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夜间动态和静态行车安全问题。
据统计,11日至17日,交警支队共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024起,其中非法加高车厢栏板违法行为34起、尾灯不亮违法行为12起、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违法行为121起,超高超长30起,超载24起,其他货车违法行为803起,对已查处的非法加高车厢栏板货车进行切割恢复原状34辆。
交警部门表示,对载货汽车加高车厢栏板的,除罚款500元外,还将依法查扣并按规定进行强制切割,恢复原状后才能进行违法处理;所驾车辆属于报废、拼装车辆的,一律予以查扣并进行强制报废,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和机动车尾灯不亮的,根据相关规定罚款200元和100元。可及时修复的,驾驶人当场修复。无法及时修复的,处罚后责令其尽快修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就近带离高速公路修复后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