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2日讯(记者光明)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业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外汇凭证的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业务给予补贴。对外包企业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企业获取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对以下认证的初次认证费、认证证书换证和升级当年的审核费用、咨询费用和购买相关服务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每个认证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对外包企业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研发费用需与完成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直接相关,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通知》还明确,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建设含接包中心、研发中心功能在内的服务外包孵化器、加速器。服务外包孵化器,是指由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在海南省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促进服务外包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服务外包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创业服务机构。服务外包加速器,是指由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在海南省辖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高成长服务外包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满足高成长服务外包企业对发展空间、商业模式、资本运作、人力资源、技术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的新型空间载体和服务网络。本资金支持新建和扩建的服务外包孵化器和加速器项目,对办公场地租赁、设备购置和维护、宽带接入费用、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员培训项目等,按投资额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已享受其他资金支持的部分不列入投资额计算范围,已建项目的维护费用按照同等标准执行,同一项目补贴不超过3年,扩建项目从扩建年份起重新计算时间。
支持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技术出口业务适用于以上技术出口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