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龙华字〔2018〕12号
原海南省扶贫工业开发区(现亿宝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用地位于龙桥镇,涉及龙桥镇挺丰村保明经济社和昌学经济合作社部分集体土地已被征收。根据征收协议,现通告注销海口市集有(2004)第020018号证项下土地面积1808.4平方米、海口市集有(2004)第027936号证项下土地面积1541.35平方米和海口市集有(2004)第020056号证项下土地面积151921.13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于登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龙华分局申诉,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68531110
国贸二横路十一号国土大厦十四楼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