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8日讯(记者周雪君)7日,记者从海口市扶贫办了解到,我市全面启动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其中,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对象有海口市各区党委和政府;东山镇、西秀镇等19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党委和政府;18个脱贫攻坚工作牵头单位;34名市级帮扶领导;94个帮扶责任单位和11个定点扶贫单位。
海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三个考核小组。考核的方式分两种,一是镇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采取镇际交叉考核方式;二是其余的考核对象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同时,考核的内容涉及减贫成效、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的退出、精准帮扶、产业帮扶、卫生健康扶贫、教育保障扶贫、危房改造、社会保障兜底、劳动力转移就业、小额信贷、电视夜校、满意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老区建设、组织领导、平时工作情况、宣传报道、机制创新、内生动力、违规违纪等项目。
另外,考核的时间为,第一阶段从2018年2月1日至2月10日,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培训、开展对各考核对象考核,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表进行打分;第二阶段从2018 年2月11日至2月28日,实地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形成考核报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小组报告形成年度考核总报告。最后,根据《海口市脱贫攻坚工作考评与奖惩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开展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