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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1日讯(记者杜润涛)校外托管机构在为许多家长和孩子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易因管理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广受关注。市政协委员林明龙认为,规范校外托管机构要实现市民监督、社会共治、政府主管,切实提升校外“托管”服务管理水平。
林明龙建议,一要出台管理办法,政府相关部门应从准入标准和基本服务规范方面作出指引,明确校外托管机构性质、主管部门、托管范围、开办条件、法律责任等,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二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统计学生托管意愿后,向符合条件的托管机构购买服务,学校对其购买服务的托管机构负有监管责任,进而良性引导校外托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三要立足长效,对条件较好、管理到位的机构给予一定时间完善有关手续后予以保留;对不具备条件或管理不善的,勒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形成校外托管机构常态化管理。四要加强宣传,增强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