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记者李云川)有男子驾驶豪华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被海口交警查处后,在网上发帖质疑交警的处罚不符合规定。今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海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海南不允许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海口交警部门的处罚符合相关规定。
有网友发帖称,他的朋友驾驶价值35万元的豪华摩托车在海南高速公路上行驶,被海口交警强行查扣并予以处罚,认为交警的处罚不符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显然摩托车是可以驶入高速的!”该网友认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7年海南省颁布实施的《海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规定,针对海南高速公路通行路况、车流量等条件,海南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行驶。所以,交警部门的处罚符合相关规定。“网友发帖引用的法律规定,与这项规定不是同一逻辑关系,而是转换了概念。比如,海口市区都可能禁止摩托车入内,省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又怎么不可以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呢?实施这项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包括摩托车司机在内的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人身安全,确保道路交通畅通。”该负责人说。
海南优美的自然环境和舒适的气候,每年都会吸引不少驾驶豪华摩托车来海南旅游观光的岛外客人,尤其是冬季驾驶豪华摩托车的客人更多。本报在此提请广大民众和游客,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节日期间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