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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8日讯(见习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王德润 焦怡茵)据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17年,海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320元,名义增速8.3%,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03元,排名全省第二位。海口农村居民收入13763元,较上年增加1085元,同比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1%。
从收入来源来看,2017年海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大项收入均呈上涨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4%、4.3%、2.6%和11.0%。
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2.9%,旅游业、房地产业等市场发展态势良好,为工资性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