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显示,我省中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8日开始,2018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
□本报记者 刘晓惠
我省初中应届生8—10日报名
根据《意见》,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户籍不在我省,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一是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二是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
此外,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8—1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和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0日—14日报名。
今年中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和非我省户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卡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两考合一” 6月25—26日考试
2018年我省继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8个学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7个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考试时间为6月25—26日。体育学科由省制定考试项目、考试工作方案,各市县(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3月15日—4月20日。
革命烈士子女可加20分
《意见》规定,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或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届时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民警的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值得注意的是,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今年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余学校不得低于45%。各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其统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省教育厅还要求,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