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讯(见习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吴海青 林茹婉)近日,一新浪微博博主发布一条“海南一村委会值班人员捕食野生动物”博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快速反应,仅1天时间内成功查处该起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查获违法嫌疑人1名,没收猎捕野生动物工具一批。
9日17时许,保亭森林公安局接到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警情指令:有人通过新浪微博上传猎捕野生动物相片,猎捕者为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干部,要求立即调查核实。接警后,保亭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并于当日18时成立工作专班全力侦办。
在保亭公安局相关部门支持下,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猎捕野生动物嫌疑人为卢某涵。9日22时,办案民警从保亭新政镇将嫌疑人卢某涵带回局里作进一步调查,卢某涵对其违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供认不讳。次日上午,办案民警再次赶到新政镇进行走访取证,询问相关证人,同时没收了1个“地笼”、2个“老鼠夹”等猎捕工具。
经查明,嫌疑人卢某涵(男,27岁,保亭新政镇某村委会团委副书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允许,多次在什迁村后山使用“老鼠夹”非法猎捕3只松鼠、4只花面狸,在新政镇金江农场一水库使用“地笼”抓获一只眼斑水龟,共8只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卢某涵猎获动物后拍照发至朋友圈炫耀,并将猎获动物烹饪煮食,与他人共同食用。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以涉嫌违法捕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对卢某涵处猎获野生动物价值5倍的罚款,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卢某涵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其违法行为,保证今后不再猎捕野生动物。
森警提醒,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放一抓见素质
□林钰珩
今天海口日报两篇稿件配得很有意思,上面的一篇是爱心温情,保护动物回归自然,另一篇是身为村干部专门捕食保护动物,一正一反让我们看清楚了好与坏,文明与野蛮。 我们都知道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有一种植物消失了,以这种植物为食的昆虫就会消失。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影响。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由于环境的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近100年,物种灭绝的速度已超过了自然灭绝速度的1000倍,此刻每一天都有100多种生物从地球上消失。我国也已经有10多种哺乳类动物灭绝,还有20多种珍稀动物面临灭绝。而它们的灭绝会导致更多有助于农作物战胜恶劣气候的基因归于消失,甚至引起新的其他人类疾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是我们永远也无法挽回的。再者,食用野生动物极易传染疾病。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如狂犬病、结核、鼠疫、甲肝等。它们的内脏、血液乃至肌肉中均内含各种病毒、寄生虫。 海南是全国人民的后花园,是国际旅游岛,花园就要有丰富的动植物供人欣赏,有非常好的人与自然共存的环境,有文明的素质,才配得上这个美丽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