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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覃浩)大同路二号骑楼小吃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故障及屋顶消防稳压泵无法正常启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市公安消防支队龙华区消防大队近日依法对管理单位海南天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近日,龙华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大同路二号海南天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的骑楼小吃街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故障及屋顶消防稳压泵无法正常启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灭火功能,极易发生火灾事故。针对该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消除火灾隐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海南天德房地产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同时,大队监督员对于该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专门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