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保险能及时发挥经济补偿作用,凸显“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功能和作用。记者从海南保监局获悉,海南保险业日前公布2017年度海南省十大典型理赔案例,让市民掌握更多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
□本报记者 李银
【案例】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2017年9月11日,陵水县椰林镇某市场油坊着火,造成3人不同程度烧伤及设备损坏。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实,于2017年9月16日向受害者支付8.84万元赔偿金(其中意外险赔付6.92万元,家庭财产险赔付1.92万元)。
【点评】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保障的险种,参保群众因遭受盗窃、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可根据保险合同获得保险理赔。将保险机制引入社会治理之中是政府职能管理的创新之举,更是惠民之举,有利于减轻政府社会管理和治安治理压力,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是一项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平安惠民工程。
【案例】 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保险:2017年9月28日,受橡胶期货价格波动影响,某合作社的150吨橡胶在约定时期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低于预定的天然橡胶价格。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向被保险人支付11.4万元赔偿金。
【点评】 这是海南在全国首推天然橡胶“保险+期货”保险之后,支付给胶农的首笔保险赔款。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保险是保险扶贫领域的重大创新,为维护海南橡胶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险风险保障,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胶农热烈好评。
【案例】 医疗机构责任保险:2017年7月19日,患者周某在某家投保医责险的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依据海南省医调委评定结果,最终赔偿患病家属43.76万元。
【点评】 医疗责任保险能有效将医疗纠纷转移到院外,并通过调赔结合快速解决。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赔偿责任,体现了保险在调赔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提供经济赔偿,化解医疗纠纷,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案例】 农房保险:2017年3月31日,万宁市某村庄遭受龙卷风袭击,导致16户贫困户房屋受损。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实,于2017年4月1日将1.79万元理赔款现场支付给受灾农户。
【点评】 农房保险作为防范农村风险、保障农民财产安全一项惠民工作,是农民生产生活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器”。海南保险业扎实做好农房保险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农户的风险保险意识,提升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及时帮助受灾农户生产生活,赢得镇政府、民政厅及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案例】 车辆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2017年12月18日,客户李某取车时发现车辆受损,无法找到肇事第三方。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实,指导客户通过手机申请“微理赔”服务,保险公司于当日下午向客户支付1747元理赔款。
【点评】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应用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的传统理赔服务也在发生变化。“微理赔”是目前众多保险公司推出的一项理赔新举措,针对特定的保险事故客户可以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等形式在短时间内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缩减了客户申请理赔的时间,实现理赔流程的实时透明化,让保险理赔变得更加快捷方便。
【案例】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6月18日,儋州某小学3名在校女生在水库玩耍时不慎跌入水中,溺水身亡。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实,于2017年6月22日向死者家属分别支付3万元理赔款。
【点评】 学生平安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学生的一种低保费的保险险种,为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案例】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郭某于2016年3月22日因体检不合格被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永久停飞通知书。经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属实,于2017年1月20日向郭某支付永久丧失停飞能力保险金110万元。
【点评】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围内的一种损失补偿型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或中断,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有效缓解了被保险人因永久停飞造成的经济压力,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经济保障作用。
【案例】 城镇居民补充团体医疗保险:王某为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12月28日因脑出血后遗症先后6次在医院住院治疗。经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属实,于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先后向王某支付1.21万元住院医疗保险金。
【点评】 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只要贫困户住院治疗,达到大病报销标准即可赔付。该险种是商业保险参与政府社会责任的体现,有效减轻政府救助基金的压力,减轻贫困户经济压力,具有投保方便、保费便宜、保障较高、且既往病史不追究的特点,是政府为贫困户服务的惠民之举。
【案例】 重大疾病险:2017年7月底,李某腹部不适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结肠癌。经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属实,于2017年8月向李某支付343.62万元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和住院日额保险金200.11万元,豁免保费143.51万元)。
【点评】 本案属于高保额多险种组合投保,保障比较全面,不仅有终身死亡保障,还有轻度重疾、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以及医疗费用保障。被保险人在获得重疾赔付后,免交主险后续保费,主险剩余保额及其它附加险保障继续有效。
【案例】 两全保险:2017年5月25日,欧某为自己投保了意外身故保险,5月26日,欧某驾车不慎撞上建筑障碍物,不幸身故。经保险公司核实情况属实,于2017年7月25日向受益人支付20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点评】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特定时间,特定地点或特定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为保险标的的意外伤害保险,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是属于典型的特定意外伤害其中的一种。意外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尤其是在交通出行上,除了投保普通意外保险外,尽早考虑投保多个保险种类,可使我们的工作生活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