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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3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黄方方)近日,何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龙华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帮他追回赔偿款。
何某是一家餐厅的员工,因为郑某深、郑某煌两兄弟长期在该餐厅楼下占用停车场摆烧烤摊而与之发生矛盾纠纷。2013年12月11日晚,郑家两兄弟来到停车场摆摊,何某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随即扭打起来。郑某煌随手拿起旁边的菜刀砍伤了何某右臂。经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公安机关以郑某深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11月12日向龙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龙华区检察院承办人发现,涉事的郑家两兄弟中只有郑某深一人归案,且根据被害人陈述及视频证据显示,将其砍伤的是郑某煌。案发后,何某多次要求郑某深、郑某煌给予人身损害赔偿未果,至案件受理前将近四年仍拿不到赔偿款。
在承办人的努力之下,郑某煌最终投案自首,兄弟二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4万元。领取赔偿现金后,被害人何某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