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记者赵莎)今年1月19日起,海南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路长制”推行3个月以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和路(街)面警情明显下降。
“路长制”推行以来,全省各市县整合交警、治安警、刑警、特警、旅游警和社会联防等资源,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目前,全省共确定各级路长和路管员3646名,管理重点路段585条,社会治安防控的覆盖面明显加大。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8.92%、16.28%;路(街)面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4%、8.7%。
“路长制”推行后,各地公安机关屯警路面、街面,提前预警路障和交通信息,动中处警,确保城市道路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在重大节假日和高峰期,一旦发生交通或者治安紧急事件,快速调度各种力量应急处置,处置时间由过去的1至2小时缩短到最快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