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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1日讯(记者赵莎 通讯员刘静 吴进华)海口男子陈某为偿还巨额赌债,先后将挂靠在其公司名下的多辆汽车分别抵押给8名被害人,共骗取267.59万元人民币。日前,陈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陈某经营着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因在网络上赌球欠下大笔赌债无法偿还,与符某商议用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进行抵押借款,并许以符某一定的好处费。陈某先后将挂靠在其汽车租赁公司的多辆汽车或从同行处调配的车辆交给符某,同时伪造车辆登记证书或提供车辆、车主身份信息让符某伪造车辆登记证书用于抵押借款,之后由符某经手将这些车辆抵押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现金。到承诺还款期限后,符某再用代为出租等借口从被害人手中将车骗回交还陈某,直至车辆被真正的主人追回。截至案发前,陈某以此方法共将28辆他人挂靠在其公司的车辆进行抵押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