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记者光明)海南省农业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省农产品公用品牌调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要认真研究,推荐2-3个农产品作为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进行培育、推广及宣传。
《通知》提出,力争3-5年的时间,对海南原有500个农业品牌进行资源整合,培育创建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30个(含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认定海南省名牌农产品50个。结合当前实际,省农业厅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公用品牌调查与推荐工作,培育一批冠名“海南”的公用品牌。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包括加工农产品、新研发产品等)开展调查摸底,充分挖掘地方特色、优质、潜力大的农产品,特别是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强、产能较高的农产品,并列为地方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重点对象。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资源储备库,按照“成熟一批,打造一批”的思路,分批分阶段进行打造和培育。各市县推荐2-3个品质好、口感佳、附加值高、社会认知度强、辐射带动力强,且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作为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进行培育、推广及宣传。省农业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及品牌策划机构等专家进行筛选、评价及认定,依托社会力量按照“政府支持、协会引导、企业参与、百姓受益”原则,培育和建设一批冠名“海南”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