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本报4月30日讯(记者陈丽园 通讯员陈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行“降低税率”政策。4月30日,记者从海口国税局获悉,“降低税率”政策正式实行后,2万余户纳税人将获降税减负红利。
新规明确,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降低税率,对于我们公司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现金流增加。”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丽表示,今年减下的这些资金可以投入到研发、生产中去,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