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日讯(记者史瑞丽)海口市委宣传部今天下发《关于开展 2018 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要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活动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广泛发动市民群众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选树身边好人典型,形成“学好人、做好事”的社会热潮,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好人好事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引领群众共鸣共识共行;关爱帮扶身边好人,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促进我市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通知》明确指出,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推荐“身边好人”,各区、各单位、各行业推荐“身边好人”,群众推荐和自荐“身边好人”等多种方式进行。市文明办每月25日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初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月在海口文明网上进行公布。同时,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参评“中国好人榜”。
《通知》强调,各区、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活动的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挖掘整理提炼事迹的工作,扎实做好事迹核实,随时报送最新涌现的身边好人典型事迹,及时发布活动消息,组织推荐和评议、制作宣传栏等,开展身边好人的学习和宣传。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挖掘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的身边好人,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好人。
通过该活动,海口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凡人善举等推举和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本次活动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文明办主办,海口日报社、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网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