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记者李云川)在琼山区凤翔街道逢考村开办养猪场的50多岁男子许某合,通过暗管将污染物直接外排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查处后拒不接受整改和处罚。警方介入调查后,许某合又躲回老家。琼山警方在海口某宾馆将许某合抓获后,今天依法对许某合处以行政拘留15日。
2017年11月,城警琼山大队接琼山区环保局移交环保违法案件,依法受理后,违法人员许某合一直未到案,办案民警多次电话通知许某合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许某合以回河南老家为由拒绝回琼。
2018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发现许某合入住琼山区某宾馆,民警到场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许某合在琼山区凤翔街道逢考村2队经营一处养猪场,为了便于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猪粪和废水,通过暗管将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外环境中,经自然渗透消纳。琼山区环保局检查发现后,责令许某合整改,可许某合根本不予理睬。环保局又对许某合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万元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许某合同样不予执行。琼山区环保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市公安局城警支队琼山大队。许某合在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电话后,以回河南老家为由,拒绝回到海口接受警方调查。半年过去之后,许某合偷偷回到海口。哪知他到琼山某宾馆入住不久,就被琼山警方发现并带回接受调查。
许某合承认“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3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许某合处以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