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版:国 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
要 闻
 
标题导航
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者 将受联合惩戒
凝聚团结互信新力量
对莫焕晶死刑判决 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资讯广场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8年6月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维持原判
对莫焕晶死刑判决 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新华社杭州6月4日电(记者吴帅帅 陈晓波)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检察员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焕晶故意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及巨额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其在从事住家保姆期间,在多地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一人犯二罪,依法应予并罚。

    莫焕晶对其所犯盗窃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莫焕晶选择于凌晨时分在高层住宅内放火,造成四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对所犯放火罪行虽有酌定从轻情节,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的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莫焕晶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前述裁定。

    2018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当日近9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莫焕晶自首是否成立、物业消防缺陷是否足以减轻莫焕晶的刑事责任、一审判处死刑是否适当等核心问题进行辩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要 闻
   04版:要 闻
   05版:聚焦“六五”世界环境日
   06版:要 闻
   07版:城市更新
   08版: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
   09版:国内新闻
   10版:国 内
   11版:国 际
   12版:理 论
   13版:社 会
   14版:经 济
   15版:文 娱
   16版:地产周刊
全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者 将受联合惩戒
凝聚团结互信新力量
对莫焕晶死刑判决 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资讯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