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4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王娇)两名男子专门对晚上停在路边的越野车下手,多次偷盗车内财物最终受到法律制裁。近日,美兰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1日晚,蔡某林、张某窜至西秀海滩停车场,将1辆越野车车窗玻璃砸破盗走女式挎包,包内有现金2000多元、苹果6PLUS手机1部、银行卡3张、身份证等物品。两人使用受害人范某的银行卡,刷卡消费了40566元。
2016年1月11日凌晨2时许,蔡某林伙同王某雷、吴某窜至友谊路某公寓大门前,将停放在此处的汉兰达副驾驶后座车窗玻璃砸破,盗走柯某车内12万元现金。同年4月6日晚,张某负责望风,蔡某林将停放在和平大道某小区门外的黑色越野车车窗砸破盗走单肩包,包内有现金9000余元、华为手机1部、花梨木手串1条等。
法院经审理后,蔡某林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两人退赔车主被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