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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5日讯(记者湘竹)记者获悉,海南航空及大新华航空从6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开始征收。
标准如下:1.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2.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计收。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4.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其他具体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