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讯(记者李云川)今天,张女士持续数月的烦恼仍难消解:她在南宝路邮政储蓄银行ATM机上,误将1万元存入陌生人的账户想要讨回,多方奔走却寻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张女士,于今年除夕晚上9时许,到南宝路邮政储蓄银行ATM机上将1万元存进供货方的账户,存完款后才发现错存到一个陌生人的账户上了。想到这种存款24小时以后才能转入对方账户,她马上拨打邮政储蓄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请求帮助。工作人员表示,春节放假没有人上班,需要等到大年初七以后到营业厅处理。
张女士说,当时她马上拨打110报警。民警表示,银行工作人员不到现场,他们到场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她等到大年初七银行营业厅上班,到邮政储蓄银行南宝支行营业厅求助。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涉及到第三方客户的隐私,无法向透露她误存进钱款账户的相关信息。她只好再次报警求助,警方表示此事不属于警方立案范围,建议她向法院起诉。“我到法院去办理起诉手续,因为提供不了误存入银行账户户主的身份信息,法院同样不予受理。我多方奔走了几个月,此事至今都不知道该如何办才好。”张女士说。
邮政储蓄银行南宝支行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接到张女士反映将1万元误存入他人账户后,调查发现当时张女士确实向那个账户存入1万元,但多次联系对方,户主都以太忙、不知道有此事为由挂断电话。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修衡认为,如果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误存入方账户户主就属于不当得利,张女士通过其他途径找不到不当得利受益人时,可先把银行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银行申请法院调取转错账户户主的相关信息。对方若是不当得利,张女士可以依法追讨,只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比如这笔资金流向哪里,银行确认相关信息后,张女士再追加不当得益人为被告,就能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