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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美兰字〔2018〕436号
陈国香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振龙坊38号,宗地四至为:北至蒙泰锋用地,南至钟林辉用地,东至巷道,西至道路。土地总面积为72.12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陈国香。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联系人:夏女士,电话:65361223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