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记者刘晓惠)海南2018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1日开始分四个批次进行,海南省中招办提醒,学校录取新生后将从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名册送录审组审批后盖章,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自行印制。
据了解,提前批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0日下午报到,7月21日—7月24日进行录取。学校包括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少数民族特招班,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等。
第一批录取学校工作人员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9时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系统操作培训,7月25日下午—8月2日录取。学校包括海南中学、省国兴中学等23所省一级学校。
第二批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2日下午报到,8月3日9时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操作培训,8月3日下午—8月7日录取。学校包括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民办学校公费生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批录取学校工作人员8月7日下午报到,8月8日9时参加录取工作会议及录取操作培训,8月8日下午—8月11日录取。学校包括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开展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8月13日上午全体录取工作人员撤离录取场。8月16日—19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中招录取系统自主招生录取。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名册报送审批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