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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金正大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守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2NN6G):
你公司经营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11.5公里西边厂房的悬浮液体肥料生产项目,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已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你项目已停产,无法联系到你项目的相关人员,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现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海环察字〔2018〕588号)依法公告送达,要求你履行海环罚字〔2017〕1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缴纳罚款的义务。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海环察字〔2018〕588号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38号海口市环境监察局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898-66711038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