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版: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
海口·脱贫攻坚进行时
 
标题导航
媒体记者现场体验 法院干警执行艰辛
90后一路向幸福骑行
小区种有海芒果 业主不要随意摘
三起交通事故送掉三条性命
新疆贫困女孩 受助圆幼师梦
海口一公司被罚款5万
确保市民游客吃得放心
秀英警方一日 抓获多名盗贼
市民将摆脱“行路难”困境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8年8月6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起交通事故送掉三条性命
交警希望市民引以为鉴,骑乘电动车记得戴安全头盔
海口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本报8月5日讯(记者赵莎摄影报道)近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三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名当事人均因发生事故时头部受伤导致死亡,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骑乘电动自行车记得戴安全头盔。

    三起典型事故案例发人深省

    5月30日12时35分,陈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牌号:琼A59767),沿灵文加线(灵山-文昌-加积)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灵桂路十字路口时,闯红灯右转弯,适遇郭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发生相撞交通事故,郭某某未戴安全头盔,被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6月3日5时许,李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载着朱某某(两人均未戴安全头盔),沿海文高速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美兰区海文高速公路12km+130m路段时,被同向由符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牌号:琼ADT639)从后面刮擦碰撞,造成李某某、朱某某受伤,其中朱某某头部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7月8日7时许,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牌号:海口697801)行至龙华区海垦路与金岭路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陈某某驾驶的由南往北直行的小型轿车(牌号:琼AEU509)发生碰撞,揭某某不幸头部触地当场死亡。在勘查现场时,民警发现揭某某所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上已备有安全头盔但并未佩戴,导致发生事故时头部直接撞击路面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市民要戴安全头盔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海口市民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现象突出,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据统计,海口市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中大部分都属于头部颅脑损伤致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请牢记交通安全理念,无论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03版:海口·脱贫攻坚进行时
   04版: 城市更新
   05版:时 评
   06版:国 内
   07版:国 内
   08版:国际
   09版:社会
   10版:经 济
   11版:副 刊·骑楼
   12版:体 育/文 娱
媒体记者现场体验 法院干警执行艰辛
90后一路向幸福骑行
小区种有海芒果 业主不要随意摘
三起交通事故送掉三条性命
新疆贫困女孩 受助圆幼师梦
海口一公司被罚款5万
确保市民游客吃得放心
秀英警方一日 抓获多名盗贼
市民将摆脱“行路难”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