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摄影报道)为加强货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海口公安部门每日早晚高峰时段设立卡点,大力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据统计,自8月1日至7日,共查处货车违法进入限行区域503起、货车其他违法行为964起。
近期,海口公安部门结合路长制勤务,落实联勤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在市区进城主要通道设立卡点,在中心城区主干道部署巡逻警力,动静结合、多警联勤,持续严查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车、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
8月7日当天,共出动交警、城警、公安派出所警力861名,查处各类货车交通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进入限行区域86起、货车其他违法行为157起。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针对部分货车违反规定,在限行时间段内进入限行区域,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段,给市区的交通秩序、道路安全及通行效率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处罚,记3分。
交警部门提示,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道路上通行的货车,应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方可通行。办理地点: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支队大楼A1002室。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备案需提交的材料:1、驾驶人驾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书;4、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海口货车限行管理规定
限行范围: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限行管理对象和时间:1、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周一至周日6时至9时,16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行;2、中型(含)以上货车,周一至周日6时至21时禁止通行。
海口货车禁行管理规定
禁行范围:1、滨江路(白龙北路与长堤路、新埠桥交叉口至新大洲大道与南渡江第一大桥交叉口路段);2、海秀快速路(国兴大道上桥口至长滨路上桥口双向道路,含各上下快速路匝道);3、长天路(滨海大道与长天路交叉口至长天路与海盛路交叉口全段);4、国兴大道(南大立交桥国兴大道下桥口至国兴大道与琼州大桥上桥口全段)。
禁行管理对象:所有货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不含皮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