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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16日讯(记者刘骄骄)16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攻读研究生毕业少数民族学生奖励工作的通知》指出,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少数民族本科生申请奖励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个人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攻读研究生毕业符合奖励条件的,不设申请奖励截止时间。
根据我省《关于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攻读研究生毕业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励办法》,对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海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攻读研究生毕业的海南籍少数民族硕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8000元、博士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