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文化[2018]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让更多的社会民众参与公共文化事业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海口市群众艺术馆决定筹办理事会。现诚挚邀请关注和关心我市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共谋椰城群众文化事业发展!
一、招募人数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理事会中社会公众代表理事7名。
二、报名条件
1.居住本市辖区,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热心社会公益,热爱群文事业;
4.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资历和较高声望,能客观独立表达意见,有责任心,乐于奉献。
三、工作职责
理事对群众艺术馆的重大事项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选举权等权利。所聘用理事不因理事资格在本馆领取薪酬。
四、招募程序
1.申请者请登录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网站下载《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理事会理事自荐(推荐)表》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提交至海口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联系电话:66259815 66250353
2.报名材料经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审核,遴选结果将及时通知本人并向社会公示。
3.理事由海口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聘任并颁发聘书,一经聘任,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5日(周一至周五)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路1号海口市群众艺术馆6楼办公室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职务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填好的《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理事会理事自荐(推荐)表》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的事业发展,期待您的关注与参与!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