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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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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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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口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2017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海洋环境现状调查、监视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编制了《2017年海口市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现予以发布。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局长:陈芳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海口

    1 概述

    2017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了海口市所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工作,开展了海水质量、海水增养殖区和海水浴场等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监测,加强了涉海工程用海区、主要入海污染源及邻近海域环境监测,有效开展海洋环境风险监测等任务,较全面掌握了海口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状况,为推动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服务。

    2017年,海口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优良,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五源河入海口附近海域的水质状况良好;龙昆沟入海排污口的邻近海域环境质量依然较差,主要污染要素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生化需氧量;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水质状况一般;海口假日海滩海水浴场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75%,影响游泳适宜度主要原因是水质或天气状况不佳;全年监测到赤潮2次,累计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未造成明显的生态环境损害和经济损失。

    2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

    2017年春季、夏季,对海口市近岸海域开展了海水质量监测,监测要素包括水温、溶解氧、pH、盐度、化学需氧量、营养盐、悬浮物、石油类、重金属和叶绿素-a等。

    春季,一类海水1海域占海口近岸海域面积的96.10%,二类海水海域占3.58%,三类海水海域占0.32%。夏季,一类海水海域占海口近岸海域面积的82.82%,二类海水海域占17.18%。

    与2016年同期数据相比,2017年海口市一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有所增多。

    1.依据《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2.2 海洋沉积物

    2017年,对海口市近岸海域开展了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的监测,监测要素包括总汞、砷、锌、镉、铅、铜、铬、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滴滴涕、多氯联苯等。结果表明,海口近岸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2,所有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与2015年相比,海洋沉积物质量继续保持良好。

    2(1)单个监测站位沉积物质量

    良好:最多一项指标超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且没有一项指标超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一般:一项以上指标超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且没有一项指标超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较差:有一项或者更多项指标超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2)区域沉积物综合质量

    良好:有不到5%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且70%以上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良好;

    一般:有5%~15%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或不到5%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30%以上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一般和较差;

    较差:有15%以上的站位沉积物质量等级为较差。 

    注:根据国家监测任务要求,沉积物质量状况只在奇数年份进行监测,2016年海南省未监测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

    3. 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状况

    3.1 海水增养殖区

    2017年,对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开展了水质、沉积物质量和生物质量综合监测。

    水质状况 实施监测的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水质状况一般,影响水质的主要指标是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与粪大肠菌群等。监测时段内,个别站位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活性磷酸盐含量劣于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

    沉积物质量状况 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沉积物质量良好,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生物质量状况 海口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生物质量良好,监测指标均符合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3.2 海水浴场

    2017年,在游泳季节对海口市假日海滩海水浴场开展每日环境状况监测,并及时发布浴场水质状况、游泳健康指数、游泳适宜度和最佳游泳时段等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海口市滨海旅游业的发展。

    浴场名称健康指数适宜、较适宜游泳时间(%)不适宜游泳的主要因素海口假日海滩7475水质一般和天气不佳

    监测时段,海口假日海滩海水浴场水质状况为优、良和差的天数比例分别为79%和21%,游泳健康指数为74,健康指数为优、良和差的天数比例分别为48%、31%和21%。适宜和较适宜游泳天数的比例为75%,水质一般和天气不佳是影响海水浴场游泳适宜度的主要原因。

    3.3工程用海区

    2017年,对美丽沙项目、美源贵族游艇码头、金沙湾项目、新埠岛北岸、如意岛项目、南海明珠项目、千禧酒店项目、新海滚装码头项目等8个涉海工程的邻近海域开展海洋环境监测。监测要素包括水温、pH、盐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悬浮物、叶绿素-a。

    3.3.1 美丽沙项目

    美丽沙用海工程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个别站位化学需氧量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仅个别站位无机氮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站位的各项监测要素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3.2 美源贵族游艇码头

    美源贵族游艇会码头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3.3 新埠岛北岸

    新埠岛北岸用海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3.4 如意岛项目

    如意岛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个别站位化学需氧量测值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各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3.3.5南海明珠项目

    南海明珠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3.6千禧酒店项目

    千禧酒店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3.3.7新海滚装码头项目

    新海滚装码头项目邻近海域监测结果显示,个别站位化学需氧量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余站位的各项监测要素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4 主要入海污染状况

    4.1 部分江河入海口环境状况

    2017年,对海口市五源河入海口附近海域开展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五源河入海口附近海域的水质状况良好,所有监测要素pH、溶解氧、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含量均优于或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要求。

    4.2 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对海口市龙昆沟入海排污口、海口市秀英工业排污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污口的邻近海域开展了监测。5月、8月和10月实施了水质监测,8月实施了海洋沉积物监测。结果表明3个入海排污口的邻近海域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海口市龙昆沟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较差。5月,8月大部分监测海域海水为第四类或劣四类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生化需氧量;10月,监测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沉积物质量劣于第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硫化物和石油类。与上年相比,海口市龙昆沟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依然较差。

    海口市秀英工业排污口邻近海域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水质状况一般。5月,8月监测海域大部分海水为第三类或四类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粪大肠菌群;10月,部分监测海域海水为第四类海水水质,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海口市秀英工业排污口邻近海域海水质量略有下降。

    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污口邻近海域 监测结果表明,该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一般。5月,10月监测海域海水为第二类或三类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8月,监测海域海水为第二类海水水质。沉积物质量符合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沉积物质量要求。与上年相比,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海水质量略有下降。

    5 海洋环境灾害和风险

    5.1 海浪

    2017年,海口海域出现波高(有效波高,下同)大于2m的日数共85天,波高大于3m的日数11天。其中3m以上大浪由较强冷空气、1719号强台风“杜苏芮”和1720号强台风“卡奴”引发。2017年度因热带气旋产生浪高大于3m的日数为6天,因冷空气产生的3m以上大浪日数为7天,两者共同影响产生2天。

    海口海域各月出现各级别浪高日数统计表

    月份123456789101112合计>2m(天)14744----21412181985>3m(天)1----------1--233111

    5.2 风暴潮

    2017年,海口市沿岸出现两次较明显的风暴潮过程,主要由1719号强台风“杜苏芮”和1720号 强台风“卡奴”引发。据验潮站资料显示,“杜苏芮”影响期间,海口秀英验潮站最大增水为32cm,最高潮位出现在9月15日12时42分,为276cm;“卡奴”影响期间,海口秀英验潮站最大增水为67cm,最高潮位出现在10月15日12时09分,为280cm,两次过程的最高潮位均未超过当地蓝色警戒潮位,未造成风暴潮灾害损失。

    5.3 赤潮

    2017年,海口市近岸海域共监测到赤潮2次,赤潮累计面积约1.5平方公里。赤潮主要发生在海口市荣山寮至澄迈县盈滨半岛一带近岸海域、海口美源贵族游艇码头海域。赤潮生物种类为球形棕囊藻、细弱海链藻、米氏凯伦藻,赤潮未造成明显生态环境损害,也未造成明显经济损失。

    2017年海口市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事件统计

    时间发生海域面积(平方公里)赤潮生物种类    密度

    (个/升)

3月16日~3月25日海口市荣山寮至澄迈县盈滨半岛一带近岸海域0.5    球形棕囊藻

    细弱海链藻

    1.15×107

    9.82×106

4月19日~5月5日海口美源贵族游艇码头海域1.0米氏凯伦藻1.18×107

    6 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

    6.1 先试先行湾长制度改革

    2017年10月,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海南省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2019年)》,海口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海口市“湾长制”试点将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促进海湾可持续利用和永续发展为目标,创新管理机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海湾治理新制度。

    6.2 加强监管力度保护海洋环境

    2017年,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加强海洋管控力度,强化监督执法管理和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我市管辖海域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全年开展海洋执法巡查检查120次,完成海岛巡查4批次。立案31宗,撤案2宗,10宗建设项目案正在调查中;19宗下达处罚决定书,其中18宗共缴罚款 3821.2872万元,结案率约达95%。

    6.3 开展公益活动提升海洋意识

    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等时机,以“现场活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海洋宣传力度,增强市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结合“6.8世界海洋日”,组织了海洋知识进渔村、海洋知识进学校、海洋知识进社区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四区”等系列活动。

    6.4 开展海洋“亮剑”专项行动

    2017年,我市严格执行南海伏季休渔制度,加大伏季休渔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做好“亮剑2017”系列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开展陆地及渔港检查6次,组织海上执法行动15次,收缴罚金金额4.3万元。查处没收违规渔具2400张,查处涉渔“三无”船舶7艘。联合工商部门查扣砗磲制品83件。对全市各型渔船1880艘进行年审,完成率94.4%。回购渔船268艘,拆解涉渔“三无”船舶40艘。全市休渔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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