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20日凌晨,海口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经专业机构抽血检测,当事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1mg/100ml,涉嫌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然而更让执勤民警震惊的是,该男子还无证驾驶。目前,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天零时许,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严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长堤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路段,执勤民警示意一辆车牌号为琼A7×528的棕色小轿车停车接受检查。
当现场执勤民警靠近驾驶人张某东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于是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59mg/100ml,张某东涉嫌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张某东却称忘带了,民警将其带至交警支队办案区做进一步调查。
经专业机构抽血检测,张某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1mg/100ml,涉嫌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其为何不出示驾驶证时,张某东支支吾吾,不愿正面回答。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之下,张某东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张某东,男,38岁。据其交代,19日晚他和几个朋友到国贸某酒吧聚会饮酒,一直喝到次日零时才散场。他以为这么晚了路面没有警察检查,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张某东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