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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2日讯(记者高潮)33岁的儋州女子陈某打着做生意和“养卡”的幌子四处借钱“包码”,骗取15人钱款共3000余万元。近日,海南二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宣判后,陈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自2015年开始,陈某为购买私彩,以代他人还信用卡赚取手续费、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连续向亲朋好友和社会公众借款30万元—800万元不等,并许以每月5%-12%的高额利息,用于购买私彩、归还利息以及个人消费等。截至2017年5月,陈某共向郑某、冯某、王某等15名被害人借款共计3449.5万元,扣除已归还的利息756.977万元,尚未归还共计2692.523万元。2017年5月26日,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追缴其违法所得2692.523万元,返还各被害人;其名下smart汽车1辆、奔驰车1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