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龙华字[2018]838号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分局(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4楼)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无异议。联系电话:68512605。
产权申请人 申请依据 土地坐落 申请土地面积 土地权属证件 项目名称 原土地使用者
张蔓妮
394.8平方米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K417363号
海口市东方洋开发区椰海山庄海景阁3#
原海南省国土局琼国土【1989】16号文件
椰海山庄别墅小区
海口市秀英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
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