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李晶晶)记者今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省爱卫会日前发布《海南省卫生城市标准(2018版)》《海南省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8版)》和《海南省卫生村标准(2018版)》等3个标准,旨在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创建水平,加快推进我省全域卫生(健康)创建工作。
据悉,3个新版标准是在原2011版标准的基础上,参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等标准,按照立足海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创建水平的原则,从条款和指标等方面作了较大的修订,重点提高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和促进等相关指标要求。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卫生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海口、三亚、琼海已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澄迈、乐东、保亭、白沙已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但我省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占比偏低、省级卫生创建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创建整体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为此,《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所有市县达到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城市、卫生(健康)村镇标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健康)城市、卫生(健康)村镇创建方案的通知》对我省全域卫生(健康)创建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