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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周莹)14日,三亚两级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会,依法对郑某聪以贩卖毒品罪公开宣判执行死刑,并对胡某见、王某等6人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到7年4个月不等刑罚。
宣判会上,法官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郑某聪死刑的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郑某聪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2至3月间,郑某聪多次向其上家李某江购买毒品。李某江从广东茂名市购得毒品后,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三亚,并指使其同伙接收毒品后转交郑某聪。3月7日,郑某聪等人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郑某聪先后贩卖甲基苯丙胺25240克、海洛因1047克,数量巨大,且在警方抓获郑某聪时,其前两次购买的甲基苯丙胺已经流入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