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从海南省多个市县工商部门了解到,海南儋州、东方、乐东三地工商部门日前同时出击,针对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分别从37个销售网点查获假冒“牛栏山”白酒的“午栏山”白酒12858瓶,案值12.858万元。目前,案件正在一步调查当中。
□本报记者 蔡康 文/图
海南工商接到投诉执法
近日,海南省工商局接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以下简称牛栏山酒厂)举报,称海南乐东、儋州、东方等市县市场出现了一款由北京午栏山酒业有限公司、保定京农酒业有限公司等研制,北京牛栏宴酒业有限公司、保定井皇春酿酒厂制造的涉嫌侵权产品“午栏山”白酒,严重损害了该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8日,儋州、东方、乐东三市县工商部门根据海南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分别出动执法人员,同一时间奔向37个销售网点展开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中,儋州工商局、东方工商局、乐东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各销售网点及其仓库进行了检查,总共查获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12858瓶,案值12.858万元。其中,儋州市工商局出动20多名执法人员,在那大城区、白马井镇等地针对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查扣北京午栏山酒业有限公司、保定京农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研制,北京牛栏宴酒业有限公司、保定井皇春酿酒厂生产的涉嫌侵权产品“午栏山”白酒9514瓶,销售货值95140元。当天,东方市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八所城区、板桥镇等地针对涉嫌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分别对各销售网点及仓库进行检查,共查获涉嫌侵权产品“午栏山”白酒共3217瓶,销售货值32170元。乐东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11人,检查了11户经营主体,查获127瓶涉嫌商标侵权白酒,货值1270元。
“午栏山”涉嫌误导消费者
“午栏山”白酒与“牛栏山”白酒的商标图形、色彩、设计以及包装风格等高度相仿,尤其是“午”与“牛”两个字,若不仔细加以辨认,消费者一般极易把“午栏山”看成“牛栏山”,不仅涉嫌侵犯“牛栏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涉嫌误导消费者。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产品标签上草体书写的午栏山占据从左上角到标签中间显眼位置,山字下方印有金牛图案,右边写着陈酿白酒,上方中间标注商标“午栏山”,左下方标注产品的基本信息,底部标注“北京午栏山酒业有限公司研制(午栏山与牛栏山极度相似)”;在产品外包装箱上,标注着“午栏山陈酿白酒(其中午栏山字样与牛栏山极度相似且占据显眼位置)”“午栏山”“北京午栏山酒业有限公司研制(午栏山与牛栏山极度相似)”等字样,极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此外,涉嫌侵权商品上标注的“午栏山”商标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到相关信息,标明的生产商北京午栏山酒业有限公司能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到相关信息,因此具有极大的迷惑性。
海南省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省局商标局将指导各市县工商局依法办理此案,并追溯侵权商品源头,对于涉及到的外省线索,将依法移送有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