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19日上午,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陈某挂失了被法院冻结的养老金账户并进行变更,将钱放入新账户供自己花销等,恶意规避法院执行,被法院处罚后还想再次变更养老金账户。法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
63岁的陈某已经退休。公诉机关指控,陈某及妻子龚某与邱某珍、陈某清夫妇发生债务纠纷。终审判决,陈某夫妇需赔付邱某珍夫妇177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夫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但被驳回。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海口中院责令陈某夫妇支付2148万余元,并支付案件执行费88400元,二人表示名下无任何财产。经查,陈某与其子陈某拯共有一套房产,并未向法院如实申报。2016年,海口中院冻结了陈某的养老金账户。为了逃避执行,陈某变更了其养老金账户,将其个人养老金发放到新账户内。海口中院作出处罚决定,要求陈某缴纳8万元罚款,但陈某未缴纳罚款,而是对该账户进行销户。陈某欲再次变更其养老金账户,因被列为法院强制执行人员未能成功。
龙华区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对该案进行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