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土资龙华字〔2018〕940号
根据海口市龙华区棚改办《关于注销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四宗土地证的函》及相关材料,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的八灶片区棚改项目已由龙华区人民政府完成该片区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现决定通告注销该片区内本次征收涉及的4宗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合计为1915.3平方米(详见附表)。上述土地证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龙华区人民政府或龙华区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 :66109317)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申诉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5日
八灶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证统计表
序号权利人(单位)登记面积(单位:平方米)土地证号土地坐落1海南省百货公司871.99海口市国用(籍)字第2003004746号海口市八灶街53号2海南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5海口市国用(2015)第004558号海口市龙华区八灶路旁3海南省百货公司259.48海口市国用(籍)字第2003004690号海口市八灶街16号4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海南分院228.83海口市国用(籍)第字Q0837号海口市龙华二横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