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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蔡佳栩)龙华区食药监局近日对辖区内2家存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问题的幼儿园各处罚1万元罚款,并要求整改。
9月2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滨海大道泰华路花园新村26号的海口滨海向阳花幼儿园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园采购食品未按规定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照及保存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食品进货台账只记录到9月19日,未建立完整,餐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只记录到9月25日,未及时记录,以及未配备专职的持有有效证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必须在两日内完成。28日,执法人员对位于龙昆北路18号的海口市小太阳幼儿园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园所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未按规定索取供货者的资质证照及保存食品的检验合格证,也未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登记制度,以及未配备持有有效证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幼儿园整改,并于30日进行复查核实。
9月30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上述2家幼儿园,进行复查,发现其并未按照该局执法人员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整改要求进行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