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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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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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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处理既是城市管理的系统工程,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实现分类处理事关城市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10月30日,作为全国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的海口,召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报会。

    11月1日,《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在我市正式施行。届时,市民需按有害垃圾、干湿垃圾实现分类投放垃圾。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引导我市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促进我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邓宇 通讯员黄雪君 文/图

    A 政策出台 城市难题有望解

    周末,市民胡女士办了一场家庭聚餐。聚餐结束后,她将骨头、酒瓶、易拉罐、烟头、一次性碗筷等各式垃圾装进垃圾袋,全塞进了楼下的垃圾桶。和胡女士类似的是,我市的绝大多数市民处理垃圾的方式都是“统一打包”,殊不知这种处理方式,将给我们的城市卫生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11月1日,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后,将有效地转变这一现状。”据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前,我市所有党政机关、军队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以及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范围的住宅小区等,将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的分类投放设施。2020年年底前,垃圾分类制度要在我市实现全覆盖。

    据悉,为实现各类垃圾的分流分类处理,我市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1月25日,《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施行;2018年6月19日,《海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并于9月1日施行。为推动我市以法治为基础的垃圾分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海口立法计划。今年7月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办法》,并由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8月2日批准公布,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外,我市还制定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以及《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市直单位考评办法》、《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区级考评办法》等配套标准和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我市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但考虑到民众现有的接受程度和分类难度,目前海口的生活垃圾分类主要是干湿垃圾和有害垃圾,让民众相对更易操作。

    对此,市环卫局副调研员刘波解释说,当前的主要任务还是引导市民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下一步将考虑建设和完善分拣生产线。因为干湿垃圾不分开,分拣起来不仅易产生二次污染,分拣效率也较低,这是首先引导市民干湿分类的原因。

    B 依法推动 违规行为将受罚

    早在2000年,分类垃圾箱的身影就开始出现在我省的部分景区与高档酒店。这些垃圾箱上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标识,并以绿色(可回收)与黄色(不可回收)进行区别。如今,海口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分类垃圾箱。这些垃圾箱上印着“海口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美丽海口是我家,垃圾分类靠大家”等宣传标语。

    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众所周知。以可回收垃圾为例,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尽管好处显而易见,但目前来看,生活垃圾分类的施行情况并不乐观。不少环卫工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现在分类垃圾桶发挥的作用不大,很多人都是把垃圾随手丢进垃圾桶。”从她们平日工作的情况来看,市内各处的分类垃圾箱基本都是垃圾混装的情况。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报告》称,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普遍缺乏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和相关常识,对垃圾分类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简单认识上,分类标准不统一,居民分类投放混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主体责任不明确、参与度不足,尚未建立社会、政府、市场分头推进、合力共治的模式。

    此外,我市垃圾分类投放的硬件设施参差不齐,大部分小区仍采用混合投放的垃圾桶,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没有配套好,垃圾分类便无从谈起。同时,相匹配的收运体系还不完善,环卫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 “两网融合”程度不高,难以统计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的具体数据。

    专业人士认为,《办法》的实施将扭转上述局面,它不仅提供了政策指导,同时为今后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如《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易腐垃圾沥干水分后投放”的单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则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处罚将达到10万元!记者看到,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9月29日,龙华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周峰带领环保中队执法人员在位于城西镇的海南京森环保有限公司内,核查发现该公司的油脂处理厂擅自收集运输、贮存餐厨废弃物,立案处罚49990元。

    C 目标明确 前进路上加速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的目标要求,我市正以“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为目标,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目前,我市进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可回收物约100吨/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约1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量约40吨/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7%。

    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我市成立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经了解,近年来,我市通过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如2015年,我市启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该项目以PPP模式建设,总投资6721.12万元,设计处理能力为200吨/日,于2016年11月建成并稳定运行,使我市具备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

    为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17年1月,我市以PPP模式启动西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估算约11193.82万元,处理规模为50~300万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此外,我市垃圾资源化分选中心已经立项,估算投资1.29亿元,拟采取EPC+O(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争取在2020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在垃圾分类体系的建立上,目前,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约单位为6329家,日均收运餐厨垃圾约145吨。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按照协议,配置了31辆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总运力达到87吨,能够满足全市餐厨废弃物的收运需求。

    2016年,我市投入775万元建设了39座智慧垃圾分类屋,由环卫PPP企业向小区的每户居民免费发放2个垃圾桶和每月发放70个带有二维码的垃圾袋,让市民将垃圾按照干、湿初步分类,在投放时由回收房的工作人员进行称重,并给予居民相应的积分,有效提升了垃圾分类居民参与度。

    2017年,我市在131个试点小区投放182个干垃圾箱,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干垃圾箱的干垃圾从源头收集,运输至回收企业分拣中心进行二次专业分选,干垃圾中分拣出的可回收物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同时,回收企业还建立了资源回收微信公众号,小区居民通过注册、完善信息、呼叫回收、垃圾分类奖励等环节,完成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的分类收运处置,初步形成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D 强化宣传 文明新风在养成

    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约有七成居民知晓海口被列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近六成居民所在小区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也在逐步改善。此外,约有近七成居民赞成通过立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定时投放分类垃圾。

    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预定目标,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行动”的原则,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单、标语等载体,大力宣传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目标任务、政策法规、分类标准,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识,使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同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体系,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促进一代人文明习惯的养成。

    “源头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相匹配的设施设备是实现垃圾分类投放的基础保障。”市环卫局负责人也在采访中表示,我市将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加快部署分类投放设施,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营。

    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速度,严格的考核评价工作不可或缺。据悉,我市将在每年年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及任务的落实情况及过程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绩效考评体系。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城管部门还将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在执法行动初期,将以教育劝导为主,但对屡教不改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相关链接

    根据《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易腐垃圾:包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易腐性废弃物,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等;可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进行资源化或者无害化处置。

    可回收物:包括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废弃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采取循环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

    有害垃圾:包括含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物质的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打印机墨盒和硒鼓、胶片、相纸等废弃物;须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它垃圾:指除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通过焚烧、填埋等方式进行资源化或者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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